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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,切实提高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,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国资委就加强中央企业参股管理研究制定文件,组织中央企业开展自查整改,切实规范参股经营投资行为。
2019年12月,国资委印发《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从规范参股投资、加强股权管理和强化监督问责三个方面,对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提出规范性要求。在规范参股投资方面,主要从严把主业投资方向、严格甄选合作对象、合理确定参股方式,完善决策机制等关键环节提出要求,从源头上严格把控参股行为。在加强参股国有股权管理方面,重点从依法履行股东职责、注重参股投资回报、加强财务管控、规范产权管理、规范字号商标管理、加强领导人员兼职管理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。在强化监督问责方面,要求建立健全内控体系,落实监管责任,加强监督追责,形成监管闭环。
为确保相关规定落实落地,今年3月,国资委印发《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参股经营投资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中央企业全面梳理参股经营投资情况,聚焦参股投资方向、参股合作方选择、参股方式、股权管理、投资回报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,按期完成自查和问题整改。同时,要求企业完善规章制度,建立健全参股管理长效机制。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部门,细化任务分工,强化考核机制,积极推进自查整改工作。
下一步,国资委将加强指导督促,推动中央企业不断规范参股经营投资,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和水平,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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